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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海关对于华及阿联酋玻璃用具征收反推销税,政策解读

2011年8月9日,印度印度海关宣告第72/2011号通告,海关华及对于原产于或者自中国、对于读阿联酋进口的阿联玻璃用具征收反推销税。涉案产物海关编码为7013。酋玻
  
  通告称,璃用破费商以及进口商均为温州市汇顺达工贸有限公司的具征反推销税率为0.82美元/千克的反推销税,其余中国企业的收反税政反推销税率为0.98美元/千克;阿联酋企业的反推销税率为0.68美元/千克。此项反推销税自该公揭宣告之日起实施,推销为期6个月。策解征税货泉为印度卢比。印度
  
  2011年6月27日,海关华及印度商工部对于本案宣告反推销初裁,对于读建议征收临时反推销税。阿联

酋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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